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针对新法变化国家下发了十余个的文件。为帮助广大职工理解透彻相关政策,集团财务处现以通俗易懂的“口语化”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解读。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这次个税改革涉及纳税人税号、税率调整、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等政策。
其中对职工影响较大的政策有两项,分别是将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个人的税号,并与公安、银行、税务、金融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未按规定填报或缴纳税款将列入失信名单,限制贷款、购房、出境、乘座飞机高铁、开公司等。
其次,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列入可以抵扣收入的范围。
最近在填报的“子女教育、贷款利息”那些是怎么一回事?
是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给予大家的福利。以前我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应领工资减去起征点5000元,再减去社保支出后,套用对应的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税新政策出台后,允许将职工的子女教育、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纳入可抵扣的范围。(注意是抵扣收入,而不是抵扣个人所得税)
举例解析:假如业务发生在2018年10月:
小张应领工资9000元,社会保险支出13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该交税的工资额=应领工资(9000)-社保(1300)-起征点(5000)=2700元。套用下表的第1级税率。
应该交的个税=2700*税率3%-速算扣除数0=81元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本表为“按月换算后的税率表”,全年累计收入参考“预扣率表”,即在此基础上乘以12)
举例解析:假如业务发生在2019年1月:
小张应领工资9000元,社会保险支出1300元。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小张本人是独生子女,父母均超过60周岁;有两个孩子上小学;还有使用首套贷款购买的房子;正在读成人函授本科。
小张这个月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分别如下:
1、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
2、两个孩子上小学,一个孩子可以扣除1000元,两个孩子可以扣除2000元;
3、使用首套贷款购买的房子,可以扣除1000元。
4、读成人函授本科,每个月可以扣除400元。
小张以上四项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扣除5400元。
小张的应领工资9000元,扣除社保支出1300元,扣除起征点5000元,再减专项附加扣除5400元,小张应该交税的工资为负数,完全不用交税。
通过以上举例说明,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后,小张月应领工资9000元不用交税。通常情况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每个项目职工不一定都能享受到,但一般情形下,职工年应领工资十万元基本上不用交税。
通常情况下,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应领工资在6000元以下,扣除社保和起征点后不够交税标准,可以不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
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填报呢?
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两种方式填报,方式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excel格式),方式二:“个人所得税APP”,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其中的任意一种。
集团及股份机关各处室(部室)、机关直属、母公司二级单位实行总部汇总申报,由于职工人数较多,为方便管理,原则上实行模板方式导入。
选择方式一的,各单位自即日起可以安排职工填报电子模板(excel),职工上报后导入易税门户软件,待国家税务总局审核通过后,打印《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其他子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采集。国家税务总局专项附加扣除APP如下,可使用手机“扫一扫”功能下载安装。
注册方式有2种,分别为人脸识别注册和大厅注册码注册。建议选择人脸识别方式。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进行验证。
验证通过后,填写“用户注册”,登录名、密码、手机号、户籍所在地,收到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六项专项扣除具体项目能否详细介绍下?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租房和贷款利息只能两者选其一,所以说专项附加扣除最多为五项。
(一)子女教育
职工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中、职业、技工)、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孩子满3周岁的月份即可扣除,父母可选择一个人扣,也可以各扣50%,扣除期间是从子女入学当月至毕业当月。
说明:民办教育可以扣除。
子女参加的自考不属于扣除范围。
中考、高考补习班具有学籍的属于扣除范围。
子女在放寒暑假期间,父母也可以扣除。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教育:
职工有学历、学位教育,每个月400元定额扣除,一个学历阶段最长不超过4年。从入学的当月至毕业当月。
个人的本科及以下的学历教育,可以由本人扣,也可以由父母扣除。(比如孩子上大学期间,父母每月合计可以扣除400元,也可以父母各扣除200元)
关键点:每月扣400元,一个学历阶段最多可以扣四年。四年后再学一个学历,还可以继续扣。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教育(比如工程师证、律师证、会计师证等):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只扣一次。
说明:一年取了两个证,也只能扣一个3600元。
(三)大病医疗
职工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当年据实扣除(收费票据留存备查)。
关键点:纳税人或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支出都可以扣除。
纳税人父母的不可以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两者只能选其一)
1、住房贷款
纳税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多20年。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夫妻可以各扣50%,也可以由一方扣100%。
关键点:
(1)是首套贷款,而不是首套房。比如,职工已有三套房(未贷款),第四套用贷款买,每月可以扣除利息1000元。
(2)不管利息多少钱,定额扣1000元。
(3)必须是本人或配偶住房贷款利息。父母的贷款,房产证写的孩子的名字,不可以扣除。
(4)已网签并还利息,房本还没下来,可以扣除。
2、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住房租金可以定额扣除(不管房租多少钱)。配偶在同一城市有住房的,视同于纳税人有住房。
直辖市、省会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太原(包括古交、清徐)扣除标准为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关键点:只需要合同,不需要提供发票。
租的小产权房,农村的住房,都可以扣。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即不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双方都可以扣除)
(五)赡养老人
纳税人的赡养老人支出,可以定额扣除。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按2000元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说明:非独生子女,无论如何指定分摊,不得超过1000元。即非独生子女扣除标准不可以为2000元。
扣除标准是1000元还是2000元与被赡养老人的人数无关。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凡存在报送虚假信息、重复享受、超范围或标准、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的情况,情形严重的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纳税人需准确、如实填报,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违反规定的,由纳税人本人承担责任)
其他方面,我们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一)专项附加扣除执行时间与要求
个税新政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在1月份取得的工资即可按规定执行(即在2018年12月份计算并在2019年1月发放的工资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由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下发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因时间关系或软件原因各单位未在12月份做专项扣除的,应当在2019年度为职工补扣。
(二)一次性奖金政策
一次性奖金的优惠政策可以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需按照一次性奖金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参照财税〔2018〕164号文件执行。
(三)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年金的政策与以往基本没有变化。
根据规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扣除,且不得超出规定的封顶线。
集团公司年金的个人比例为5%,按规定4%以内可以扣除。所以体现在职工工资条上的个人年金部分。只能扣除80%。(即5%中4%的部分,4÷5=80%)
(四)供暖费补贴(烤火费)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
个别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给职工发放的供暖费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单位可依照以上规定与税务机关沟通,争取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五)交通和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
交通补贴:《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交通补贴标准如下: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经请示税务部门,企业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扣除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即低于以上标准的交通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讯补贴: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截止发文之日,山西省税务局仍未出台通讯补贴标准,各单位发生的通讯补贴,仍须计入工资薪金,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累计预扣法与汇算清缴
新法实施后,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实行每个月累计汇算,例如:
职工8月份累计应该交税的工资额=职工1至8月的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8)-累计专项扣除(8个月的社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8个月的贷款利息、子女教育等)
8月份累计预缴的税款=(8月份累计应该交税的工资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缴税额
多缴或少缴的税款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多退少补。